在国内论文署名问题长期以来备受争议。尤其是共同第一作者,因没有统一认定标准,又直接影响硕博毕业、求职、考评的结果,而令人心神不宁。
最近得辅小编也看到一篇新闻:一篇SCI顶刊论文,42位共同一作!
学术圈的“迷惑操作”:共同一作的排序可以有多灵活?
少都经历过“共同一作”的洗礼。
随着学术环境的发展,对于共同第一作者定位及评价两极分化悄然出现:
● 一些单位在人才招聘和职称评定的过程中,弱化“共一”与“一作”的区别;
● 也有不少单位对“共一”认定较为严格,只认可“物理位置第一作者”。
共同一作,是否是挂名捷径?共同第一作者,本质上是“舶来品”。
什么是共同一作:
期刊发文中,我们常听到一作、共同一作,这类行话,具体是什么意思?期刊层面如何认定?所谓一作,就是第一作者的简称,多数期刊把“第一作者”理解为对研究贡献最大、负责撰写与修改的作者。一般期刊都允许多名第一作者存在,只要在作者贡献中标注“这些作者贡献相等”即可,这也就是我们所谓的“共同一作”。
Wiley出版社的作者指南同样要求在署名或脚注中说明equal contribution,并用 “† / + / *” 等特殊符号加以区分。换句话说,共同一作等同于贡献并列第一,需在文内或脚注写明equal contribution就会被期刊正式承认。
SpringerNature、Elsevier、Wiley 等大型出版社的后台稿件系统都允许作者在“Author Contributions”字段勾选These authors contributed equally 选项;排版时会把并列名字统一置于作者列表开头,并在首页脚注注明。
但是,共同第一作者,到底可以同时放多少个呢?共同第一作者是不是一定要排在前面,第一作者放中间行不行呢?“贡献并列第一”是不是意味着排序完全没有差别了呢?
一篇SCI顶刊论文,42位共同一作事件
近日Journal of the European Ceramic Society上的一篇文章,共同第一作者的位置排序为第一和第五,这一操作让人迷惑?

而在2021年Advanced materials(中科院期刊分区表材料科学1区顶刊,IF=26.8)上的一篇论文——structure,properties and applications of two-dimensional hexagonal boron Nitride,共计有42名作者,这些作者被全部列为共同一作。不过这篇文章是综述,可能是每人各自写了一部分。

国内评价体系:共同一作“认不认”,地域差异极大
虽然共同一作从意义上来讲属于贡献均等,但国内在实际评价过程中,地区不同、学科不同、单位不同,可能最后文章价值就不一样了。
我国学术期刊署名方式,通常是如果一篇论文有多个作者,则按照其贡献程度进行降序排名,即我们常见的第一作者、第二作者,即使两个名字并列摆放,也默认前者是一作。
SCI的引进打破僵局,打破了我国以往按照作者的贡献程度进行降序排名的署名方式,也适应了当前国际合作、机构合作日益增多的科研活动。
SCI期刊执行并认可“共同第一作者”,本着严谨客观的科研态度和对参与成员劳动成果的尊重,第一作者可以≥2个,影响因子高的期刊甚至可以有4-5个第一作者。

然而,由于“共一”没有统一标准,就容易发生“署名灌水”等现象,有关“共同第一作者”的论文署名问题,一直以来处于争议状态。
许多高校的岗位聘用条件中,都有“仅认定排名第一的作者”、“不含共同第一作者”等字眼。
对科研人而言,与其纠结 “共同一作能不能用”,不如在署名前就明确成果的应用场景 —— 是为了学术交流,还是为了职称晋升?根据目标提前规划,才能让 “共同一作” 真正成为学术路上的助力,而非 “无效努力”的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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