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8月21日。Nature在新闻栏目发表报道,标题为:Peer reviewers more likely to approve articles that cite their own work的文章。揭示了引文如何影响评审的过程。
这项基于1.84万篇文章的分析发现,如果作者在后续版本中引用了审稿人的论文,该审稿人更有可能接受该稿件。这项预印本研究近期已在线发布。

审稿人更倾向于批准引用自己研究的论文,最新研究揭示同行评审中的潜在偏见
该研究由澳大利亚布里斯班昆士兰科技大学从事同行评审与元研究的 Adrian Barnet发起,他表示灵感来自部分作者反映,他们曾因审稿人要求而引用对方的文章。
Barnett指出,部分引用要求是合理的,但如果审稿人要求过多引用或理由不足,就可能让同行评审过程流于交易化,因为引用数量会提升研究者的h指数(衡量学术影响的指标)。该研究并非首次探讨引用要求,但其涉及的评审数量及分析深度较有新意。
本研究分析了来自四个开放获取出版平台F1000Research、Wellcome Open Research、Gates Open Research以及Open Research Europe的文章,这些平台公开所有版本的稿件及评审意见。审稿人需给出接受、带保留接受或拒稿三种决定,如果建议引用自己的研究,还需解释原因。
数据说话
在 3.7 万条评审记录中(每篇文章至少两位审稿人),54%直接接受,无需修改,8%拒稿。近5000篇被审稿的文章引用了审稿人,大约2300份审稿要求引用审稿人。
结果显示,被引用的审稿人更倾向于在初次评审后批准论文,而那些在评审中主动建议引用自己论文的审稿人,其批准的可能性反而降低一半,更可能拒绝或提出保留意见。但在400多条特定评审中,如果作者在第二版中采纳了引用建议,92%的相关审稿人最终批准了论文,若未被引用,接受比例只有76%。
解决方案,如何减少不合理的引用要求?
Barnett认为,这可能与审稿流程有关。当审稿人拒稿时,作者和审稿人都清楚,对方可能继续评估修订版本,因此作者或会选择阻力最小的路径,接受引用建议,以提高被接受的机会。
为减少不合理的引用要求,Barnett建议审稿人应当在评审意见中明确说明推荐引用自己工作的理由。这样编辑和作者就能判断其合理性。
他还提出可以使用算法自动识别“请求引用”的语句,并标记给编辑,由编辑人工审查引用是否合理。
研究表明,当学术评价过度依赖引用指标时,任何“被迫引用”的现象都会被解读为潜在的不公。如何建立更科学、公正的学术评价机制,减少对单一指标的依赖,避免学术生态被过度功利化所左右,仍是学界亟待思考的重要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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